“多虧了海關‘主動披露’政策,給了我們容錯糾錯的機會,避免違規給公司經營帶來的不良影響,還為我們減免了2萬多元的滯納金。”9月26日,我市某進出口企業負責人激動地說。
原來,該公司前不久在自查時發現,因公司業務疏漏導致少繳稅款366.9萬元。該公司曾參加過馬鞍山海關舉辦的“主動披露”政策宣講會和“送教上門”活動,便第一時間向馬鞍山海關報告了相關情況。馬鞍山海關迅速安排稽查小組對接企業,核實確認貨物具體情況、核對數據、收集資料,指導企業厘清“主動披露”范圍和對應資料,輔助企業開展全過程操作,最終依據海關總署發布的161號公告作出了追征稅款的處理。同時,馬鞍山海關積極協同聯系合肥海關職能部門為該企業辦理滯納金減免業務,共減免滯納金2.38萬元,讓企業充分享受了“主動披露”的容錯紅利。
“主動披露”是指與進出口貨物有關的企業、單位自查發現其進出口活動存在少繳、漏繳稅款或其他違反海關規定的情形,向海關主動披露并接受海關處理的制度。“主動披露”是海關貫徹落實國務院“放管服”改革的重要舉措之一,是推動貿易便利化、促進國家誠信體系建設、優化營商環境的一項改革措施,實現了海關監管、企業自律和誠信社會的互融共促。
今年以來,馬鞍山海關積極推進“主動披露”政策落地,通過貿易調研和風險分析,利用“線上+線下”方式,開展政策宣講和指導,積極引導企業自檢自查,合規開展“主動披露”,幫助企業更好地守法自律、規范經營。截至8月底,馬鞍山海關共受理6家企業“主動披露”報告,涉及價格申報錯誤、加工貿易監管、艙單信息申報等多個方面,累計追補稅款372.44萬元,參與披露的企業不同程度享受了不予行政處罰、減免滯納金等政策紅利。
下一步,馬鞍山海關將繼續推進“主動披露”制度落地落實,壓縮辦理時間、提高工作效率、降低企業運行成本,讓外貿誠信企業實實在在享受政策紅利。
記者 王永霞 通訊員 周曉峰 石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