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馬鞍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頒布實施,不僅為城市文明鐫刻下新標尺,也為市民日常行為標出新規范。一年來,我市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提升市民文明素養,持續加大對不文明行為的監督勸導和執法力度,讓更多市民告別不文明行為,擁抱文明禮儀。
敢于“亮劍”
向不文明行為說“不”
對于不文明行為,可以憑借法律說“不”了。《條例》規定了禁止與限制的不文明行為,包括禁煙區吸煙、亂張貼廣告、交通不文明行為、出租車不文明行為、違規經營、農貿市場違規經營、亂搭亂建、噪音污染和不文明養犬等內容。
2020年,全市已累計查處不文明養犬行為2761起,罰款85600元。除了不文明養犬行為會受到懲處,公共場所禁煙也開始“動真格”。《條例》規定,在禁止吸煙場所吸煙的,由衛生健康管理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禁止吸煙場所的經營管理單位對違反規定的吸煙行為不勸阻或者不及時報告的,由衛生健康管理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或處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城市的交通環境,直接反映著城市的文明程度。一年來,馬鞍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多措并舉,組織開展路口闖紅燈、逆向行駛等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整治行動,提升執法管理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更大的變化體現在斑馬線前的“車讓人”。“這個路口沒有信號燈,以前行人過馬要等半天。”在菊園路和佳山路交叉口,市民何為金說,“現在車輛一看有人要過馬路,都會很禮貌地停下來,讓人先過,文明多了。”
揚正氣勵先進
“良法”促“善治”
弘揚正氣,鼓勵先進,形成文明行為的社會示范效應,同樣是《條例》令人矚目的特色。《條例》第十三條規定:推進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建設,鼓勵單位和個人依法建立志愿服務隊伍,拓寬志愿服務領域,創新志愿服務方式,推動全社會廣泛參與志愿服務活動。
馬鞍山市在推動新時代文明實踐志愿服務活動中,努力在全社會形成“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文明新觀念。目前全市的注冊志愿者達到35.9萬余人,為“禮遇”志愿者,馬鞍山市制定出臺了《志愿服務激勵回饋辦法》,在全市城鄉各新時代文明實踐所、站提供志愿服務積分兌換服務,志愿服務組織或志愿者所在單位組織開展志愿服務活動時可以給予必要交通和午餐補助,凡注冊志愿者在志愿活動有效活動期間內所遭受的意外傷害,均可享受總額2萬元以內的醫藥費賠付保險服務。
《條例》倡導移風易俗,文明節儉辦理婚喪喜慶等事宜。“現在每逢清明、冬至,鮮花祭掃已成為一種習慣。”馬鞍山一公墓負責人表示,經過大力宣傳,目前絕大多數市民已經理解并接受了新政策,逐步養成了文明祭掃的習慣。
廣泛參與
文明之風潤物無聲
文明城市創建,市民始終是主角。一年來,馬鞍山市各機關事業單位及廣大志愿者積極開展宣傳,通過發放《馬鞍山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讀本、組織集中學習等方式,讓市民更加深入和透徹地了解《條例》,對不文明行為說“不”,帶動身邊更多的人共同建設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
一群人,帶動一座城。一年來,馬鞍山市充分發揮道德模范、身邊好人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弘揚社會新風尚中的引領帶動作用,通過新時代文明實踐中心(所、站)平臺,全面開展“道德模范與身邊好人”系列宣講活動,截至2020年12月中旬,全市各縣區和開發園區已組織開展宣講活動600余場,通過講身邊人,說身邊事,做到讓群眾喜聞樂見,入耳入心。
對文明的追求,是一座城市的使命。在《條例》的引領下,文明的種子已經播撒在馬鞍山的每個角落,浸潤在每一位市民的日常行為中。用“良法”促“善治”,馬鞍山追求文明的腳步從未停歇,讓城市勁吹文明新風,形成永不褪色的最美風景。
文/圖 記者 董磊 通訊員 黃東東 鮑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