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2日
當涂縣發布
2024年秋季當涂縣學前教育
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學前教育深化改革規范發展的若干意見》精神,落實學前教育十四五提升計劃,全面推進當涂縣學前教育普及普惠發展,結合當涂縣實際,制定2024年秋季當涂縣學前教育招生工作實施方案。
一、招生原則
(一)相對就近,免試入園。堅持相對就近、方便的原則,統籌兼顧、合理安排,接收滿足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各類幼兒園不得對幼兒進行任何形式的測試或變相測試,不得以參加早教或早教指導作為適齡兒童入園的條件。
(二)“兩個一致”優先原則。優先保障符合“兩個一致”的適齡幼兒入園。“兩個一致”是指適齡幼兒戶籍與法定監護人(以下簡稱監護人)戶籍一致、適齡幼兒戶籍地址與法定監護人的房屋產權證和實際居住地相一致,產權為成套住宅性質且為完全產權。
(三)信息公開,流程規范。各類幼兒園要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明確招生入園要求,公開工作流程,積極主動向社會公布相關招生信息。
二、招生對象
(一)小班招收3周歲(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期間出生)適齡幼兒。如有空余學位的幼兒園可招收不足齡的幼兒,開設托班。
(二)城區公辦幼兒園招收對象還需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適齡幼兒具有當涂縣城區戶籍。
2.非當涂縣城區戶籍適齡幼兒,其監護人須在當涂縣城區境內擁有完全產權的住宅房。
3.非當涂縣城區戶籍適齡幼兒,符合相關政策規定的。
三、招生類別與方式
(一)民辦幼兒園招生方式
面向社會自主招生,由各幼兒園制定招生簡章,經縣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向社會發布。其中,小區配套園應優先考慮小區業主子女入園。
(二)鄉鎮公辦幼兒園招生方式
參照城區公辦園,分別由各園制定招生簡章,經縣教育局審核、備案后向社會發布并組織實施。
(三)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方式
1.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優先滿足該小區符合“兩個一致”條件和非該小區戶籍但其監護人擁有完全產權的適齡幼兒入園;若符合該小區“兩個一致”的適齡幼兒超過招生計劃數,則在“兩個一致”內按招生計劃數電腦派位錄取,不再面向非該小區戶籍但其監護人擁有完全產權的適齡幼兒招生。若有剩余學位再面向非該小區戶籍但其監護人擁有完全產權的適齡幼兒招生,同上,不再面向社會招生。若還有剩余學位再面向社會招生,面向社會報名總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則通過電腦派位錄取補齊計劃數。
2.非小區配套公辦幼兒園優先滿足城區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入園;若城區符合“兩個一致”條件的適齡幼兒超過招生計劃數,則在“兩個一致”內按招生計劃數電腦派位錄取,不再面向其它類別招生。若有剩余學位再面向社會其它類別招生,其它類別報名總人數若超過剩余學位數,則通過電腦派位錄取補齊計劃數。
四、招生程序
(一)信息公布
在5月下旬,通過“當涂教育”微信公眾號、當涂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等向社會公布幼兒園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和相關招生信息,同時在各幼兒園門口公開張貼公布。請幼兒監護人及時關注“當涂教育”微信公眾號、當涂縣教育局信息公開網和所報名幼兒園門口通知。
(二)報名和資格審核
1.民辦幼兒園和鄉鎮公辦幼兒園在縣教育局指導下,在規定時間內自行組織報名。
2.城區公辦幼兒園登錄“當涂縣城區公辦幼兒園網上預報名”平臺進行網上預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相關信息。每名適齡幼兒最多只能填報1所公辦幼兒園志愿;縣教育局將對各幼兒園報名結果匯總比對,重復報名一經發現,取消參與電腦派位和錄取資格,責任自負;每所幼兒園報名人數不設上限,網上預報名先后順序不作為幼兒錄取順序。雙(多)胞胎采用一號派位,同園錄取的方式,相應招生名額在幼兒園原招生計劃基礎上增加。不具備網上預報名條件的家長,可在5月27日至5月31日到現場請幼兒園協助填報。
3.現場資格審核
各公、民幼兒園負責對報名幼兒進行資格審核。由幼兒家長攜帶相關材料,到所報幼兒園現場進行報名資格審核。民辦幼兒園和鄉鎮公辦園資格審核資料按各園要求提供;城區公辦幼兒園資格審核須提供如下證明材料:
(1)幼兒監護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報名幼兒的出生證明原件、復印件;
(3)相應的戶籍與居住情況資料。當涂縣城區戶籍幼兒需提供幼兒當涂縣城區戶籍的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非當涂縣城區戶籍幼兒需提供幼兒監護人在當涂縣城區內擁有的完全產權住宅房產權(拆遷安置協議或未領產權證的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小區配套園符合“兩個一致”的幼兒入園,需提供幼兒監護人與幼兒在本小區的共同戶口簿以及屬于幼兒監護人或者幼兒本人的完全產權住宅房產權(拆遷安置協議或未領產權證的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非小區配套園符合“兩個一致”的幼兒入園,需提供幼兒監護人與幼兒在本轄區的共同戶口簿以及屬于幼兒監護人或者幼兒本人的完全產權住宅房產權(拆遷安置協議或未領產權證的購房合同、購房全額發票)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6)戶籍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城區,父母雙方名下無房產的,需提供全家戶口簿、父母無房產證明(不動產中心提供的無房產證明)。
(7)其它需要審核的材料。
經審核發現不符合報名條件的、提供虛假材料的、證明材料不齊全且未按時補齊的,或發現有其他弄虛作假行為的,以及未在規定時間前往幼兒園參加現場資格審核的,一律取消電腦派位和錄取資格。
(三)錄取結果公布
資格審核截止后,各公、民辦幼兒園可通過幼兒園門口公告欄、微信群等方式公布錄取結果。各幼兒園若報名人數超招生計劃數,則需進行電腦派位。
(四)電腦派位實施。
1.各民辦園和鄉鎮公辦園自行確定電腦派位的時間、地點;城區公辦幼兒園由縣教育局確定電腦派位時間、地點并對外公布。電腦派位工作在縣教育局的指導下,由各園自行組織實施,結果當場公布,并在各幼兒園門口發布派位結果,供幼兒監護人查詢。
2.邀請紀檢人員、“兩代表一委員”、家長代表、幼兒園教師代表、新聞媒體對派位現場進行監督,電腦派位產生的順序號作為幼兒入該園的順序。
3.電腦派位未錄取的幼兒由縣教育局按照就近原則,統籌安排到有空余學位的公辦園或普惠性民辦園就讀。
4.電腦派位具體操作流程方案另行制定。
(五)報到注冊
各園錄取的幼兒,在規定時間內由監護人入園進行報到、注冊,逾期不報到的視為自動放棄,由此產生的空缺名額,按電腦派位產生的順序號依次遞補,直至額滿為止。
五、工作要求
(一)堅持科學保教。縣教育局將加大對幼兒園辦園行為和保教質量的監管,持續開展幼兒園“小學化”專項治理,貫徹落實《幼兒園與小學科學銜接行動計劃》,嚴禁幼兒園提前教授小學教育內容,嚴禁幼兒園以“小學化”教育方式為噱頭作為宣傳招生的依據。
(二)確保規范有序。各幼兒園要認真做好招生工作的咨詢與矛盾化解,要熱情接待家長,耐心解釋學前教育招生政策,穩妥處理好各類矛盾和問題,有效防止人群聚集;所有參與招生工作的相關人員須嚴格遵守招生規定和紀律,嚴禁徇私舞弊、弄虛作假,對違反招生規定的人員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確保招生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六、其他說明
(一)依法保障殘疾兒童受教育的權利(持有殘疾證或出具二級甲等或二級甲等以上醫院的診斷證明材料)。各幼兒園不得拒絕接受具有普通教育能力的學齡前殘疾兒童隨園就讀。
(二)對符合條件的引進高層次高技能人才子女、外來投資人員子女、軍人子女(指現役軍人子女、烈士子女、因公犧牲和病故軍人子女 )、2020年支援武漢、2022年支援上海抗疫一線的醫務工作人員子女、持有江淮優才卡子女等其他特殊情況者,優先錄取。
(三)以上兩類人員由縣教育局審核相關材料,統籌安排至各園。
(四)商業用房、民間契約及協議均不視作招生的房產依據。
七、附則
1.本工作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工作方案及未盡事宜由當涂縣教育局負責解釋。
3.2024年城區公辦幼兒園招生日程安排見附件1。
4.設立招生咨詢電話,當涂縣教育局:0555-6748032,姑孰幼兒園總園:0555-6715627;招生監督電話:0555-6748028。各幼兒園咨詢電話見附件2和附件3。
來源:當涂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