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和文化遺產是民族歷史文化的記憶,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中華優秀文明資源。當前,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已拉開帷幕,為全面掌握我市不可移動文物資源情況,我市現面向社會征集不可移動文物線索,望廣大市民朋友積極提供線索信息。
此次征集范圍為我市范圍內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動文物,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其他,共六個類別。
其中,古文化遺址分為早期人類活動場所、聚落址、城址、窯址、窖藏址、礦冶遺址、戰場遺址、驛站古道遺址、軍事設施遺址、橋梁碼頭遺址、祭祀遺址、水下遺址、水利設施遺址、寺廟遺址、宮殿衙署遺址、手工作坊遺址、其他古遺址共17個細分類別。
古墓葬分為帝王陵寢、名人或貴族墓、普通墓葬、其他墓葬共4個細分類別。
古建筑分為城垣城樓(及其他軍事建筑及設施)、宮殿府邸、宅第民居、壇廟祠堂、衙署官?。捌渌姓芾斫ㄖW堂書院(及其他文化教育建筑)、驛站會館(及其他交通道路設施、旅行服務設施)、店鋪作坊(及其他金融商貿建筑、工商業建筑設施)、牌坊影壁、亭臺樓闕(及其他景觀建筑、戲曲演出建筑、天文觀測建筑)、寺觀塔幢(及其他宗教建筑)、苑囿園林、橋涵碼頭、堤壩渠堰(及其他水利設施)、池塘井泉共15個細分類別。
石窟寺及石刻分為石窟寺、摩崖石刻、碑刻、石雕、巖畫共5個細分類別。
近現代重要史跡及代表性建筑分為重大歷史事件和重要機構舊址(及戰爭遺址、工業遺址等)、重要革命歷史事件及革命人物活動紀念地、烈士墓及紀念設施、名人故舊居、名人墓、其他為紀念重大歷史事件或者著名人物建立的建筑物構筑物、傳統民居、宗教建筑、工業建筑及附屬物(以及其他工業遺產)、金融商貿建筑(含中華老字號)、水利設施及附屬物(以及其他水利遺產)、文化教育建筑及附屬物、醫療衛生建筑、軍事建筑及設施、交通道路設施、典型風格建筑或者構筑物、體量較大的各種材質(如石、銅、鐵、泥等)雕塑、依法審批后原址重建的不可移動文物并具有標志意義或典型意義、其他近現代代表性建筑共19個細分類別。
其他分為文化景觀、化石地點、其他共3個細分類別。
征集活動要求提供盡可能詳細的文物描述信息,包括名稱、詳細地址、現場照片、聯系人姓名和電話等。征集時間為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有線索的市民可撥打市文旅局文物科0555-2436873、市文物管理中心0555-8355794以及各縣區文物管理部門電話。
(記者 鄧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