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市國資委正式印發實施《市屬企業合規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市屬企業深化合規管理提出明確要求,以更好保障高質量發展。
《辦法》明確了合規管理相關主體職責,即要按照法人治理結構,規定企業黨委(黨組)、董事會、經理層、首席合規官等主體的合規管理職責,進一步明確了業務及職能部門、合規管理部門和監督部門合規管理“三道防線”職責。要求市屬企業結合實際,制定合規管理基本制度、具體制度或專項指南,構建分級分類的合規管理制度體系,強化對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同時對合規風險識別評估預警、合規審查、風險應對、問題整改、責任追究等提出明確要求,著力實現合規風險閉環管理。此外,還要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將合規要求嵌入業務流程,利用大數據等技術對重點領域、關鍵節點開展實時動態監測,實現合規風險即時預警、快速處置。
記者 況安軒 通訊員 王后軍 段美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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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曲波 審核:戎小平 審簽:王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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