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人民群眾司法獲得感,充分保障勝訴當事人合法權益,切實提升執行質效,近日,馬鞍山法院結合“交叉執行”“終本清倉”等專項行動,開展“徽動執行+護航詩城”集中執行行動。行動期間,全市法院共出動干警179人次,警車44輛,查找被執行人143人次,拘傳49人,拘留11人,執結案件37件,執行到位金額158萬余元,強制騰退廠房和辦公樓各一處。
含山縣法院
含山縣法院累計出動干警42人,警車10輛,查找被執行人28人,依法拘傳13人,拘留2人,執結案件9件,執行到位金額28萬余元。
汪某與萬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承辦法官多次與萬某電話聯系,但萬某拒絕到場。根據申請執行人提供的被執行人住址,承辦法官于凌晨到達萬某居所,將其拘傳法院。在強大的司法威懾下,萬某開始明白了事情的嚴重性,并與親朋好友聯系籌款,最終將案款12000元全部履行完畢。該案執行完畢。
和縣法院
和縣法院累計出動干警29人,警車6輛,查找被執行人20人,依法拘傳11人,拘留2人,執結案件9件,執行到位金額36萬余元。
尹某某因與羅某某買賣合同糾紛一案訴至法院,法院判決羅某某償還尹某某貨款及利息,因羅某某一直未給付貨款,案件于今年3月進入執行階段。經執行法官查詢,羅某某名下無房產,其銀行存款等也無可執行的財產,且羅某某一直不配合也不還錢。執行法官通過實地調查發現羅某某在另一處養著一批羊。執行法官依法拘傳羅某某,責令其償還該案債務。迫于執行威壓,羅某某主動與尹某某和解,最終該案以清償35000元執行完畢。
當涂縣法院
當涂縣法院累計出動干警17人,警車4輛,查找被執行人33人,依法拘傳7人,拘留2人,執結案件5件,執行到位金額49萬余元。
紀某系當涂縣某服裝加工廠的經營者,該加工廠拖欠工人工資,在執行過程中履行部分債務后一直采取逃避執行的態度,執行人員多次上門調查也找不到被執行人。借助省高院建立的聯動機制,執行人員查詢到了紀某的常用收貨地址。據此線索,執行人員終于在本次凌晨集中行動中將其拘傳到法院。在強制措施的威懾下,紀某當即給付了部分工資款,并對余款的履行作出承諾。
花山區法院
花山區法院累計出動干警40人,警車8輛,查找被執行人17人,依法拘傳9人,拘留1人,執結案件8件,執行到位金額15萬余元。
被執行人洪某長期拖欠債務,逃避履行義務。法院干警在集中執行行動中抵達其住所,將其拘傳回院。面對強大的執行壓力,被執行人洪某認識到問題的嚴重性,主動表示愿意與申請人進行和解。在法院的主持下,雙方經過協商達成了和解協議,被執行人洪某承諾按照協議約定履行還款義務。
雨山區法院
雨山區法院累計出動干警29人,警車10輛,查找被執行人32人,依法拘傳6人,拘留3人,執結案件2件,執行到位金額18萬余元。
秦某、劉某某、吳某某為不同案件的被執行人,但均消極執行,以無力賠償為由拒絕履行義務,且未能和申請執行人人達成調解。雨山區法院為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司法權威,依法決定對上述三名被執行人采取拘留措施。
博望區法院
博望區法院累計出動干警22人,警車6輛,查找被執行人3人,依法拘傳3人,拘留1人,執結案件4件,執行到位金額9萬余元,強制騰退廠房和辦公樓各一處。